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评估确认问题的通知》(市政工程发〔1999〕84号)指示精神,经科学研究,第一批明确由西安房地产定价公司、陕西省德诺土地评估企业、西安市正衡资产评估公司、西安市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等4家资产评估机构担负本市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资源资产报告评估岗位职责,别的一切资产评估机构,不可参加本市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土地资源资产报告评估。
改制企业在资产报告评估时,可选用以上4家资产评估机构中的任意一家,一切单位和本人不可特定或逼迫改制企业到某一资产评估机构接纳服务项目;4家资产评估机构在开展土地资源资产报告评估时,务必严格执行《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土地局关于西安市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请示的通知》(市政工程发〔1994〕70号)文档要求开展。
改制企业选中土地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后,须到国有资产管理局申请办理项目立项,即可进行评定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