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计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工程结算审计需提供的资料核心是 “全流程闭环资料”,涵盖项目立项、合同、施工、计量计价等全环节,确保审计可追溯、可核实。
项目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批复文件,明确项目合法合规性和投资限额。
招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报价明细、承诺条款等。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计价方式、结算规则、变更签证约定、质保金比例等关键条款。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及审批文件,确保与实际施工内容一致。
已完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工程质量合格。
工程洽商记录、变更签证单(含审批流程、工程量确认单),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旁站监理记录,核实隐蔽部位施工内容及质量。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合格证、检验报告及价格确认单,尤其涉及甲供材、暂估价材料的结算依据。
竣工结算书(含编制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总造价汇总表),需按规范格式编制。
工程量计算底稿、钢筋抽料单等详细计算资料,确保工程量计算可复核。
进度款支付凭证、预付款扣回记录、质保金扣留凭证,核对已支付金额与结算的衔接。
价差调整依据(如材料价格波动证明、政策性调整文件),按合同约定提供调整计算资料。
施工现场签证照片、影像资料,佐证变更签证及隐蔽工程的实际情况。
审计所需的其他补充资料(如争议项沟通记录、第三方检测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