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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专利审查资格的核查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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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专利申请

  经预审通过的专利申请,应当按照要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

  1.1 提交要求

  专利申请应当在《预审通过通知书》发文日起10个工作日内(次日起算)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以电子申请方式XML格式提交。

  1.2 专利申请文件要求

  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与经预审通过的专利申请文件一致;对在《预审通过通知书》中指出缺陷的,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克服指出的全部缺陷。

  1.3 缴费要求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文日起1个工作日内(次日起算),通过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网上缴费方式完成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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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复核信息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并完成缴费后,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文日起1个工作日内(次日起算)向北京保护中心提交复核信息,包括专利申请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网上缴费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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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内容与结论

  北京保护中心对复核信息进行核查,根据提交专利申请及提交复核信息的要求,作出加快审查资格核查结论。符合全部要求的,具备加快审查资格,可以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快速审查程序,发出《予以加快审查通知书》;任意一项要求不符合的,不具备加快审查资格,发出《不予加快审查通知书》。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专利申请或复核信息的,发出《视为放弃加快审查资格通知书》,如因系统故障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北京保护中心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专利作为衡量一家企业创新投入的指标,也是判断企业科研成果的标尺,企业不仅要重视专利质量和数量,更要注重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果您有专利申请方面的需求,欢迎找集慧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