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首先,在专利申请递交国知局之前,专利申请的类型是可以转换的,只要满足相应申请类型的保护条件即可;但在专利申请递交国知局之后,便没办法直接进行类型的转换。
不过对于专利申请递交国知局之后,如果存在类型转换需求的申请人,可以借助专利优先权政策,以新的类型重新递交新的专利申请,并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
但需注意,新提交的专利申请需在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的12个月内,而且前后两件专利申请需要具有相同的保护主题。当然,以要求优先权的方式重新提交的专利申请,依然需要注意是否满足相应类型的保护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