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建筑项目动工前,为了更好地保证建筑施工一切正常开展,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条款,拨款给建筑企业一定额度的工程项目预付款材料准备款。
此订金组成建筑企业为该建筑项目贮备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需要的周转资金。
1.预付款材料准备款额度
预付款材料准备款的额度,在于下列一些要素:
(1)建筑项目中关键原材料(包含购入预制构件)占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造价的比例。
(2)原材料贮备期。
(3)工程施工施工期。
在现实工作上,为了更好地简单化测算,预付款材料准备款的额度可按订金占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造价的信用额度测算。
其计算方法为:预付款材料准备款额度=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造价×预付款材料准备款信用额度
式中,预付款材料准备款信用额度:
工程建筑一般不宜超出年工程建筑(包含水、电、暖) 工程量清单的30%,设备安装工程一般不宜超出年安裝工程量清单的10%,原材料占比例比较大的设备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量的15%上下拨款。
针对原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的只清包不包料工程项目,则可以不预付款工程项目材料准备款。
2.预付款材料准备款扣回
当工程项目进度到一定环节,伴随着项目所需贮备的具体原材料和零部件逐渐降低,施工单位应将复工前预付款的材料采购款,以抵充工程进度款的形式相继扣回,并在工程结算前所有扣清。
那麼,工程项目进度到何时应当逐渐起扣工程项目预付款材料准备款呢?
当未施工工程需要的具体原材料和构件的使用价值,正好相当于工程项目预付款材料准备款额度时逐渐起扣。
基本上关系式: T = P -M/N
T-起扣点,预付款的材料采购款逐渐扣回时的总计进行工程量清单(额度)
P-工程承包工程款总金额
M-预付款的材料采购款(券后)
N-关键原材料所占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