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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评估的方法 _集慧资产评估公司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1 旅游资源开发承包权价格评估: 1.转让、授权委托定价行为主体 在我国旅游资源开发绝大多数归属于国家所有,各个地区的政府部门做为国有资产处置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变成旅游资源开发承包权转让的行为主体,与此同时也该是授权委托定价的行为主体。 2.使用价值含义 旅游资源开发承包权价钱是一定期限的价钱,转让者务必向旅游资源开发的使用者交纳一定的出让金。因而,转让旅游资源开发的承包权价格评估应确立价钱含义。 旅游资源开发承包权价钱包含三一部分,旅游资源开发财产的房租本钱化价钱、运营成本及其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投资劳动所得盈利。 旅游资源开发财产的房租本钱化价钱是旅游资源开发的绝对收益和专业级差盈利按社会发展平均利润率(一般取金融机构利率)复原成本费金价格。项目投资劳动所得盈利就是指行业的正常利润。


  2 旅游资源开发承包权价钱的定价方式: 1.盈利折现率法 盈利折现率法是在估计旅游资源开发将来每一年预估纯收益的根基上,以一定的贴现率,换算为评定日盈利总数的一种方式。这儿须留意的是,因为旅游资源开发的开发设计水平的不一样,盈利的明确也应不一样。针对并未开发设计的旅游资源开发的盈利明确,我们可以选用假设开发法,在融合旅游资源开发的本身价值评估的根基上,考虑到旅游资源开发的开发设计标准和市场需求情况来可能旅游开发后的盈利情况。 其测算式: P=Ft(λ1α λ2β λ3γ)k1 ① P:旅游资源开发承包权价钱; Ft:在对旅游资源开发假定开发设计的标准下会产生的预估年盈利水准; α:旅游开发标准指数; β:对旅游资源开发承包权市场的需求指数; γ:别的危害因素的指数; λI:各种各样影响因素的权重值; k1:承包权期限内的年金现值系数。 这儿须表明一点,Ft的精确性在于对旅游资源开发本身使用价值的恰当评定和对游客要求的准确掌握的根基上。 针对已经有一定水平开发设计的旅游资源开发的盈利关键以评定当初旅游景点目前收益(考虑到其盈利的年提高状况)为标准, 再加上未开发设计旅游资源开发的盈利来进行明确。 其测算式: P=I×G×k2 ① I:评定当初旅游景点目前收益; G:旅游景区的年平均增长率; k2:在承包权期限内的等差年值现值系数。 ①:对旅游资源开发的未开发设计一部分的承包权价钱其明确方法选用①式。 2.成本法 在使用成本法测算转让旅游资源开发承包权价钱时,其价格为旅游资源开发的资金投入成本费价钱与旅游资源开发产生的升值盈利之和。在其中,升值盈利来源于“升值房租”,应归旅游资源开发使用者即国家所有,等同于出让金一部分。资金投入成本费价钱为旅游资源开发使用人在获得旅游资源开发所有权时付款的平均可变成本。 其测算式:P=∑Gi (R1 R2)/L GI:各种各样资金投入因素的评定值; R1:绝对收益(绝对地租); R2:专业级差盈利(级差地租); L:本钱化率。 R1 R2是旅游资源开发的升值盈利(升值房租),它相当于旅游业发展均值营业利润率与社会发展平均利润率之差乘于旅游商品的销售额。      总而言之,在中国,旅游资源开发承包权的出让在很多层面还待进一步完善和标准,而对其价钱的评定还处在研究环节,其基础理论和方式需进一步深入分析,尤其是应加强哲学领域和实业界的沟通与协作,在日常生活中来健全其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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