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评估常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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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一、成本法
计算机技术的成本法评定主要是依据计算机技术项目成本为前提开展评定,是计算机技术评定使用价值的具体方式。依据不一样状况,成本法又包含多种多样实际的计划方案。
1. 编码行成本费估计方式(LOC)。把研制开发花费与合理编码个数的估计联络起來,用下列2个公式计算核算成本和劳动量:
C=La (公式计算一)
E=L/P (公式二)
式中:C——计算机技术成本费
E——劳动量
L——合理编码总公司数
P——生产效率(行/人月)
2. 主要参数成本法实体模型。在业务流程界,通常还应用主要参数成本法实体模型,其主要公式计算为:
P=C1 C2
式中:P——手机软件成本费估价
C1——项目成本
C2——维护保养成本费
在其中开发软件成本费C1由手机软件劳动量M和企业劳动量W决策:
C1=MW
式中:M——手机软件的劳动量
W——企业劳动量成本费
劳动量M为在目前标准下开发设计此手机软件必须的劳动量,企业工作中成本费W的明确应当充分考虑全部直接费用、直接成本和成本费用,主要包括:硬件配置购置费、手机软件购置费、人工费用、培训费用、通信费、基建项目费、销售费用、期间费用、其它杂费(如教材费、服务费等)。
二、市场法
被评定手机软件有被市场法评定的标准时,可以用市场法开展评定,市场法是计算机技术关键评价指标之一。
1. 立即比较分析法。假如能寻找与被评定手机软件在作用、外型、主要用途、应用标准及其交易量時间与评定标准日等层面一样的参照,可以选用立即比较分析法开展评定。被评估财产的评定使用价值=参照的成交价。
2. 对比回归分析法。当销售市场上只有寻找与被评定手机软件的作用、外型、主要用途、应用标准及其交易量時间等层面类似的参照时,可以选用对比回归分析法。被评定手机软件的使用价值=参照成交价×综合性调节指数×成新率调节指数
三、收益法
收益法是根据估计手机软件在未来的盈利,并选用适合的贴现率换算成折现率,随后累积求合,得到手机软件使用价值的一种评价指标。手机软件没法适用市场法和成本法时,可以采取收益法开展评定。在实际应用时要充分考虑三个要素:
一是市场的需求,销售市场状况好,能达到顾客急缺或很多客户的需要时,价钱较高;二是服务外包产业是“跑得更快”的产业链,认可度最大,开发软件与技术性造就的使用价值大,通常可做到系统软件原价的80%上下;三是手机软件的升级頻率高,除少数極限技术性外,一般每一年都是会有新的技术性发生,因而计算出来的盈利期该是较短的。
四、剩下盈利法:
剩下盈利法即无形资产摊销价值评估的净额法,就是指在应用无形资产摊销得到的盈利中,扣减除无形资产摊销外的别的财产(资产)的一切正常赢利,以其剩下的盈利折折现率,做为固定资产的评定使用价值。以委估电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预估的赢利中扣减软件项目运营历程中的资金占用费的均值盈利,以其净额来计量检定委估电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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