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武汉中院于8月26日判决宣布东星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昨天,依据人民法院规定,东星航空第一、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汉举办,并根据破产管理人做出的破产财产调价计划方案。
受东星企业破产管理人授权委托,武汉市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和众联资产评估公司对东星企业的资本开展了财务审计,并对其一部分实体资本开展了评定。
财务审计表明,截至2021年3月31日,东星企业的总资产为39984.93万余元,负债总额为107604.15万元,资产总额为-67619.22万余元。财务审计报告与此同时确定,到目前为止,东星企业破产管理人共接纳债务审报269笔,申报总额度58.36亿人民币(本钱50.21亿人民币,合同违约金8.15亿人民币)。已确定的债务有209笔,已确定债务总额度为9.03亿人民币(本钱8.72亿人民币,合同违约金0.31亿人民币)。有质疑债务共60笔,此一部分债务的审报总额度为16.56亿人民币。东星企业已比较严重资金链断裂,乏力偿还过期负债。
依据公司法的要求,为往东星企业整体债务人送到、宣布此案的判决公文、依规明确核查债务,武汉中院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共223家债务人意味着参与。大会最终特定由有投票权的武汉市高科国有制投资控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任债权人会议现任主席。
之后,由债权人会议现任主席主持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经债权人会议决议表决,破产管理人递交的调价计划方案获得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