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第91命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我国
国有资产管理局等六个单位协同发的《关于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和向外商出售国有资产必须严格执行对中方资产进行评估的有关规定的紧
急通知》(国资办发〔1992〕88号),融合本市具体情况,现将有
关事宜严格执行如下所示:
一、对我国财产开展评定是恰当反映我国财产的商品的价值,维护我国资
产使用者和经营人、使用人的合法权利,确保我国财产在合资企业、联合经营
全过程中不外流的一项主要工作中。将来凡涉及到中外合作、项目合作的我国资
产的资金投入,或中外合作、协作公司我国出让股份,务必按相关要求开展资
产评定。
二、对我国财产的评定,务必经过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核查认同具备评
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并担负资产报告评估的法律依据。国企的财产评
估的项目立项和评定結果,应由平级的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承担审核和确定,集
体、乡办企业的资产报告评估,则由公司隶属的主管机构承担。
三、各个审核机关单位对我国以固资、速动资产、重点财产、隐形资
产和别的财产资金投入举行中外合作、联合经营公司的项目立项时,应规定中
方公司开展资产报告评估。公司在审报项目合同、规章时,应另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单位下发的确定通知单,不然视作
审报文档材料不齐备,审核机关单位不得审理。
四、对中外合作、协作公司的资产报告评估,应按“从速从实”的标准进
行。资产评估机构承揽业务流程后,应该马上机构能量评定,在短期内质保、保质保量
进行。各个国有资产管理单位、主管机构对公司资产报告评估项目立项的审核和评
估結果的确定应立即申请办理,不可危害项目投资的进展。
五、各资产评估机构应进一步搞好评定团队的基本建设,丰富评定工作人员,尤其要
留意学习培训青年专业人士,进一步提高技术专业水准,以融入评定市场拓展的需
要。市国有资产管理单位要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