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原黑龙江经协房产开发总经理关润松趁国有企业改制之机,将企业高额国有资产处置仅评定为20.6余万元,大张旗鼓强占国有资产处置使用价值达2600多万元。哈尔滨魏都区法院近日以贪污罪、挪用资金罪、谎报注册资金罪,数罪,一审理处关润松无期,死刑缓期执行终生,收走其本人所有资产。
2005年5月,哈尔滨人民检察院收到检举,体现关润松在经协公司改制全过程中侵吞公款。检察系统开展调查发觉,1992年10月,由黑龙江经济发展技术性协作联合会项目投资申请注册创立了国有制特性的黑龙江经协房产开发企业,该工厂归属于省经合委。1994年6月,黑龙江市人民政府决策撤消省经合委,在省经合委以及隶属公司的根基上建立黑龙江经济发展技术性协同发展趋势公司总部。
1998年2月,关润松被省经合委任职为省经协房产开发总经理。2000年4月28日,省经合委准许该企业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并将省经联公司总部在该公司的RMB100万余元做为国有制股权引入到改革后的企业账内。
为做到将国有资产处置占为己有的目地,关润松私自将股份合作制改成股份合作制,将100万余元做为负债解决。在省经合委已被宣布撤消的情形下,关润松不经过上级领导主管机构省经联公司总部准许,骗领相关部门的信赖,以黑龙江经济发展技术性协作公司办公室假冒省经协房产开发企业的主管机构,出示了允许省经协房产开发企业总体改革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文档。
2001年9月,关润松虚挂个人理财投资、虚假出资1000万余元,经他一手实际操作,将黑龙江经协房产开发企业注册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黑龙江经协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其自己任法人代表,最后将使用价值RMB2610.8万余元的国有资产处置占为己有。
核查,关润松明知道公司资产已产生重点转变,理应再次评定而未评定,最后使企业高额国有资产处置仅评定为20.6余万元,将2610.8万余元的国有资产处置强占。除此之外,关润松还犯过挪用资金罪、谎报注册资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