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出文企业: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局 中国专利局
公布日期:1996-10-18
实行日期:1996-10-18
为了更好地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资产报告评估工作中的管理方法,进一步标准专利权资产报告评估个人行为,维护保养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91命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要求,现将相关问题通告如下所示:
一、国有制专利权财产占据企业有下面情况之一的,理应依规开展专利权财产的评定:
(一)出让专利申请权、专利的;
(二)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做为法定代表人在变动或停止前必须对知识产权财产作价的;
(三)以国有制专利权财产与国外企业、公司、别的社会经济机构或本人合资企业、协作执行的,或是批准国外企业、公司、别的社会经济机构或本人合资企业、协作执行的;
(四)以专利权财产作价出资创立责任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
(五)必须开展专利权资产报告评估的其它情况。
二、非国有经济专利权财产因作价出资、出让等情况必须开展评定的,其每个人或有利益关系的被告方理应授权委托具备资产报告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相关专利权申请开展评定。
三、专利权资产报告评估可由专利权财产职业资产评估机构或综合性资产评估机构开展。从业专利权资产报告评估服务的组织,务必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局相关要求,获得资产报告评估资质,并依规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单位注册登记,变成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照章缴税、单独承当民事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国有制专利权财产占据单元开展专利权资产报告评估时,应按以上相关要求申请办理项目立项确定办理手续。
四、国务院办公厅各单位申请办理开设专利权财产职业资产评估机构的,应经中国专利局审批允许,由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局机构审核。省、自治州、市辖区申请办理开设专利权财产职业资产评估机构的,最先应经所在省、自治州、市辖区的专利管理机关单位审批允许,再由平级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机构审核。市级不设专利权财产职业资产评估机构。创立专利权财产职业资产评估机构理应报中国专利局报备。
五、从业专利权资产报告评估服务的从业者应通过由中国专利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局一同机构的专业培训。
六、资产评估机构在开展专利权资产报告评估的具体工作上,理应按规定的评定方法,选用中国专利局和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局一同拟定的相关主要参数及规范,对被评定专利权财产的目前价钱开展鉴定和估计,评定結果应报中国专利局报备。
七、授权委托对知识产权申请开展评定的被告方,理应向受授权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递交由省部级或厅局级专利管理机关单位出示的、证实被告方是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及其此项专利为合理专利的证明材料。
八、从业专利权资产报告评估服务的组织,可以接纳相关专利管理机关单位或人民检察院的授权委托,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或是专利侵权起诉彼此被告方的不法盈利和损害作出评定。
九、从业专利权资产报告评估服务的职业资产评估机构应接纳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专利局的业务流程评估和本年度查验。
十、国有制专利权财产占据企业和从业专利权资产报告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违背以上要求的,按相关要求解决。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局 中国专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