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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入股和资金入股如何分配股权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现在新公司法不再要求注册资本的实缴,只要股东认缴就行,没必要由别人来承担这笔钱,另外,既然客户以技术出资,那也根本无需再以现金缴付。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此可见,技术入股是可以实现实缴的。

  至于如何分配股权:

  一、 以知识产权或者固定资产入股的:

  1.以技术入股,特别是以专利入股的,应遵循公司法规定应当进行作价评估,这里需要委托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可以委托我们集慧)出具一个资产评估报告,去工商登记的时候也是需要的;

  2.那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比如专利评估价值为500万,那么就等同于货币实缴500万,那么另外一方也货币出资500万,那么各自占比50%的比例。至于公平与不公平先不说,但是这在法律上是公正公平并且合法的,而且这一类操作多半是个人注册公司实缴。

  二、 以非知识产权或者非实物入股的:

  1.这种情况多数见于非专利技术、人脉、经验,很少有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这样的资产评估报告,这些都没有什么“比较正式的公式”计算,如果没有案例和数据进行参考,资产评估机构不可能出具这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以这一类的评估按照法律规定没办法去操作,也就不可能完成实缴;

  2.至于比例问题,这个只能双方协商,确定比例之后在购买一个知识产权出具等比例的资产评估报告,然后去进行工商登记。

  三、 股权比例的确定:

  以非货币资产入股的,除了固定资产(土地、设备等)之外,集慧建议非货币出资股东持股至少33.34%,因为超过33.33%的比例股东具备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当然这个要看公司的章程如何规定的,这是一般情况下。《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或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由于非货币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未来有可能分文不值,有可能市值一飞冲天,所以非货币资产入股时,双方都应该有所考量和谨慎。对于非货币资产中非知识产权或者实物入股的,最好先经过双方协商确定好比例之后,再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上述2.2的操作,以免给以后埋雷。

  以上就是技术入股和资金入股如何分配股权的相关解析,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留言或者咨询集慧客服,将为您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