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总承包模式下工程参与方众多,涵盖分包商、供应商等,管理链条长且层级多,各方关系复杂。工作接口与管理界面常不清晰,这使得审计机构与工程监理等单位容易出现职责重叠或空白,进而造成管理越位或缺位的情况。
跟踪审计具有全过程跟踪的持续性特点。在此过程中,审计机构可能出现程序不当、依据不足、审查不严、结论不准以及丧失职业操守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审计失效或引发结算纠纷等风险。
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项目业主方一般不与总承包商下层的施工单位产生直接合同关系,这使得跟踪审计向下层施工单位的延伸受到限制。下层施工单位对审计机构协助配合的意愿有限,甚至可能出现妨碍审计工作的现象。同时,结算审计容易发生矛盾或法律纠纷,这些都是审计要求难以落实的重要影响因素。
在工程结算中,总承包商和施工单位时常采取隐蔽方式虚报冒算。即使审计机构尽职尽责,仍有可能无法完全发现所有存在的问题。此外,多数 EPC 建设项目是大型建设项目,绝大多数来源于财政投资,投资的政府机关会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开展财务验收审计。若在验收审计环节发现重大工程价款结算差异并不予认可,由于此时项目业主与总承包商之间已基本完成结算款项清算和资金支付,工程价款的追索将十分困难,审计风险无法彻底消除。
在 EPC 模式下,在加强甲方工程管理的基础上,审计部门积极开展工程跟踪审计,可有效发挥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
通过对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有效审计监督,能够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管理绩效,确保甲方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
从项目概算审核、招投标、关键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签证变更以及最终的结算审计等各个环节对总承包方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有效控制造价结算风险,确保投资可控。由于 EPC 模式下项目总价款及工期都比较确定,审计人员的工作重点由过去依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施工图纸、预算定额、取费标准进行工程量核实,转变为对总承包单位招投标范围内工程实际完工情况的核查,同时核查工程变更、施工索赔的成因及合理性等,从而更精准地把控项目造价,保障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