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根据《资产评估法》规定,科技成果资产评估流程主要如下:
1、签订评估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评估机构成立专家组。根据待评估的科技成果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领域和市场特点,确定评估专家小组组成名单。评估专家应包括技术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专家、财务专家和市场营销专家。
3、设计评估方案。评估方案主要包括评估的目的、内容、重点、标准、方法、指标等。
(1)根据评估方案,采集与待评估科技成果相关的数据信息,确定信息来源、类型和采集方式,以及覆盖的范围、精度要求等。
(2)根据待评估科技成果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工具。如果因待评估成果的特殊性,找不到合适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工具的话,可以对现有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工具进行改进,或开发新的评估方法及评估工具。
(3)选择恰当的评估结果表达方式,如书面评估报告、综合评估报告、专题评估报告,或者以上报告的组合等。设计评估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提交评估报告的时机。
(4)如果可以找到与待评估科技成果具有可比性的已成交科技成果交易数据信息,可根据已成交成果的交易条件、交易价格及价值影响因素的差异,确定修正系数,计算评估值。如果被评估科技成果曾许可多人使用,可结合被许可人的具体情况确定修正系数,进而计算评估值。
(5)制订评估的计划进度表。
(6)完成并修订评估方案文本。
(7)确定评估设计方案。
4、实施评估方案。获取待评估科技成果的资料,包括研发成本,技术总结报告,知识产权权属状况等。对所获得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分别进行技术、市场、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分析评价。查核知识产权的权属状况,并判断知识产权对科技成果的保护力度。
5、调研。对待评估科技成果进行相关调查,包括技术调查、市场调研,更进一步获取有关技术、市场等信息。预测待评估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后可能获得的收益,并进行投资分析。
6、审查评估资料及相关文件。
7、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意见初稿,起草评估报告初稿。
8、评估专家组讨论评估意见和评估报告,并与委托方进行沟通。
9、根据委托方的意见修改完善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正式稿。
10、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评估结束。
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具体情况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对上述程序进行细化或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