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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认定干货!教你如何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中脱颖而出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随着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已经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正在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但是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会更加严格,具体从七个方面来加强审核标准:

  一:七大加强审核标准

  一、知识产权获取时间认定

  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知识产权或不予计分,知识产权获得要有延续性。

  如:企业所有知识产权获证的时间都是同一时间段,会被质疑为临时包装,不被认可或分数极低。

  二、软件著作权的认定

  企业系统填报的软件著作权,区级组织现场考察时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演示操作,所演示的功能需与系统提交的软著申请表中描述的功能一致。

  注:演示人员必须是参与本项目的研发人员。部分地区要求对软件的源码进行修改,及功能确认。

  三、研发费用的核算认定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

  四、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企业核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有对应的合同,还有发票及知识产权证明。

  五、产学研协议认定

  产学研协议的签订时间需在2019-2021年。

  注:申报当年签订的不予计分,且需有产学研合作的记录证明(如项目支出的发票及凭证等)。

  六、“一条龙”逻辑认定

  专家评审、国家备案过程中,重点考核提交资料中是否体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之间的相关性。

  七、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认定

  2020年高企网络评审结果显示,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

  注:有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产学研合作、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都不能获取专家的认可,或评分较低。

  面对如此严格的审核,企业如何在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中脱颖而出?具体还需要从8个方面来弥补短板。

  二、8个方面弥补短板

  01  知识产权

  公司成立满三年Ⅱ类知识产权数量至少10件以上、Ⅰ类知识产权至少1件以上,注意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双达标。

  注:知识产权是高企申报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认定评审的主要得分项。知识产权(自主研发、转让、授让)方面的工作需要提前完成。当年授权的证书不能使用。

  02  科技人员

  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10%。

  ①科技人员名单,尽量统计所有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指标不要刚好过线;

  ②科技人员必须入职缴社保或个税183天以上;

  ③科技人员要求专业与学历。理工类,允许少量非理工科相关专业的,但工作时间、工作经验和相关职称可佐证;

  ④研发组织架构完善合理,所设置岗位、职务清楚得当、安排合理;

  ⑤研发项目RD表中、项目立项报告和结题报告中的参与人员一致,任务分工一致。

  03  研发费用

  收入在5000万以下的,占比5%以上;5000万-2亿之间的,占比4%以上;2亿以上的,占比3%。

  ①研发项目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创造性(项目鉴定、科技计划政府立项、产学研合作、相关知识产权申请等);

  ②研发费用结构合理,对于不同技术领域的研发活动结构明细特征各有不同;

  ③研发辅助账或专账规范合理,在年度审计报告、汇算清缴报告中进行披露,所披露数据保持一致。

  04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①高新产品名称、合同发票规范,检测报告与产品说明要体现所定的高新技术产品;

  ②高新技术产品(PS表)论述跟技术领域的相关性贴切,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指标、竞争优势以及知识产权支撑突出,提升高新技术产品价值;

  ③高新产品的佐证资料,除合同及发票以外,建议以第三方的产品认定、检测报告等来佐证。

  05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①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

  注: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②科技成果转化的计算是按照一个成果对应一个转化,要想获得高分必须产生15个不同的科技成果,尽量多申请相关知识产权等。

  注:每个成果确认转化为不同的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检测、查新、试用等证明。

  06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部分今年提出了很多异议,审查较往年更加严格,核实意见表中也增加了企业是否有实际岗位运行的考察,建议企业不可格式模版化简单处理。具体建议如下:

  ①建议企业不断健全研发组织管理体系,特别是项目立项、项目中期目标管理、项目结项、项目成果管理,规范研发投入核算制度,做好研发项目记录管理,包括项目立项报告、中期试验过程文件、测试报告、结题报告等过程文件;

  ②建立符合企业情况的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完善人员培训引进和绩效评价制度,切实提高人员研发与成果转化热情;

  ③建立健全研究开发机构,有条件的可申请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强研发机构软硬件建设,积极探索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活动。

  07  成长性评价

  ①成长性的评价主要根据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数据,计算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净资产增长率,得出相应分值。对于成长性低于5分的企业,打分风险比较大,专家评审时也提出了成长性弱的问题。

  特别是对于销售收入成长性不好的情况,更要完善其他三方面材料。

  08  领域选择

  ①2016年国家四部委对《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进行了较大调整,很多企业自身技术很好,但在领域的选择上出现偏差,导致申报结果不理想。

  建议:企业在准备认定材料过程中结合自身研究开发项目、产品、专利技术等来选择对应的领域,做到研发项目、产品、专利、领域的四点统一。

  ②另外,研发项目既要结合企业实际体现行业的先进性,在技术材料的编制过程中也要注意与领域的契合。

  往年专家评审时都会否定一部分企业的低水平研发项目或编造的不切实际的前沿高端项目,与之对应的研发费用、成果转化也被剔除,危及申报结果。

  2022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将会升高,审查机制也会越发严格。在此提醒各企业:要确保申报成功率,必须提前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划,前期准备越充分通过率自然越高。

  三、高新技术企业存在哪些潜在风险?

  新办法降低高新技术企业准入门槛的同时,加强了监管力度,对于企业而言,由于受研发项目、技术产品(服务)先进性、财税核算基础以及内部监管体系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导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被拒、补缴税款及取消资格的风险。

  (一) 研发项目不合规导致资格认定无法通过的风险。目前,新办法配套的工作指引尚未出台,原高新技术认定办法的工作指引《国科发(2008)362号》(以下简称362号文)对研发活动、研发项目的确认以及其他指标如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研人员、销售收入等有着明确严格的规定。

  一般来说,新办法的工作指引变化不会太大。参照原办法的工作指引,如果企业申请资格认定时,研发活动不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或者其他内容任何一项指标不达标,都有可能面临着高新资格认定未通过的风险。

  (二) 指标核算口径不规范引发监管风险。企业对高新认定各项指标理解各异,指标计算容易出现偏差,导致各项指标不能准确反映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收入及费用比例状况。

  如新办法第六条规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以下简称63号公告)中的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规定:企业同期总收入应为为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但部分企业认为总收入仅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收入比例计算虚高,虽顺利通过了高新资格认定,未来也面临着严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复核和稽查风险。

  (三)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依据不足存在补缴税款风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文,以下简称119号文)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中明确规定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但仍有企业由于不熟悉政策,存在研发支出归集不合理,加计扣除依据不足的现象。如97号公告规定,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实践中企业自由调整空间较大,一旦被稽查机关认定共用仪器设备或无形资产分配方法不合理或扣除依据不足,则可能面临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风险。

  (四) 备案程序不合规或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新办法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同时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因此企业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之后,应于每年4月底及时在网上填报年度发展情况表,否则超过两年未填报就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四、对待风险应如何应对或避免?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更应该防范由此可能带来的税务风险。

  (一) 完善研发支出等会计核算体系。企业应认真做好研发支出归集的会计核算工作,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区分研发支出的费用化和资本化,结合研发活动逐一梳理已经立项的各研发项目相关支出,确保每一项研发支出归集的合规性,对核算短缺项目及时做好完善和添加。在掌握研发支出核算要领的同时建立和完善配套的研发支出会计核算体系。

  (二) 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标审核内控制度。企业应积极开展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标审核内控工作调研,跟踪评估相关的内控风险,及时掌握新办法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设置专门的人员,合理安排相关工作,领会新政策要领并将其贯彻到研发活动中的各个业务细节中去。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指标的内控制度,降低企业被监管机构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风险。

  (三) 保存好资格认定及备案资料,随时应对检查。对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暂停企业享受税收优惠。且税务部门定期核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情况,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因此企业在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确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依据真实、充分、完整,避免因依据不足而带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风险。

  (四)随时关注相关政策更新,注重内部培训工作。在国家鼓励创新的大环境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一系列文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除新办法外,2015年还相继出台了119号文、97号公告。政策更新出台较快,企业财务人员应避免由于对政策不熟悉,导致其在研发活动立项、研发费用支出归集、认定指标核算等方面出现错误,且企业应随时关注相关政策更新,并聘请专业人员对内部人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