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做为一项无形资产摊销,土地使用权证可作价出资入股投资。但近些年暴发的验资报告诉讼案件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证注资资质、评定做价、工商变更等领域的难题较多。小编在这里结合自身工作实践,谈一谈土地使用权证注资在验资报告中需要注意的情况。
阅读推荐:
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并非都可以用以注资
依据《公司法》要求,公司股东能用贷币注资,还可以用实体、继受、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证作价出资,但并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均能用于注资。以划拨土地所有权注资的,使用者理应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局申办土地使用权证转让流程后,方可做为注资;规划区里的全民所有的土地资源理应先依规征为国有土地出让后才能做为注资;农村和城市效区的全民所有的土地资源(除法律法规归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理应经县市人民政府注册登记,签发资格证书,确定使用权后才能做为注资。在贯彻落实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明时,对土地划拨和集体土地应特别关心,如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相对应办理手续的,即便是有着土地使用权证也不能用于注资。
二、土地评估汇报并非都可以作为验资报告直接证据
依据《公司法》要求,对当作注资的实体、继受、非专利技术或是土地使用权证,务必开展评定做价,核查资产,不可虚高或小看。因为分析的义务不可以取代或免减验资报告的义务,因而在验资报告情况下,注册会计务必用心查看分析报告,掌握评定目地、分析范畴与目标、评定标准日、评定假定等相关限制标准是不是达到验资报告的规定,例如评定目地为抵押借款或出售的分析报告就无法用以验资报告;关心分析报告的尤其事宜表明和评定标准日至汇算清缴报告日产生的重大事情是不是对验资报告结果产生影响,例如独特事宜表明中透露该土地资源已作质押,或评定标准日后该土地资源涉及到起诉,则此分析报告也不能用以验资报告;掌握评定做价是不是有效,如显著较高或稍低,也不容易应用;掌握出资人的特性,如为国有制,其土地使用权证的评估结果应经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或土地局开展确定; 如为非公有制,其评估结果需经各投资人认同,不然不可以作验资报告用。
三、土地使用权证注资后并非都能够半年内产权过户
依据《公司法》要求,以实体、继受、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证租赁的,理应申请办理其产权转移办理手续。土地使用权证产权过户自身为一严肃认真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一系列的有效证件及办理手续,如: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等,但做为先验资报告后备案的新开设内资,在验资报告时不具备土地使用权证产权过户的基本条件,难以产权过户。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企业应该于创立后半年内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申请办理变动土地资源登记,并报公司注册行政机关办理备案。但此要求仅限新开设的内资。对先备案后验资报告的外资企业和变动验资报告的公司来说,因为验资报告时已具有土地使用权证产权过户的情况,因而依据《公司法》要求,务必先办理过户才可以验资报告,不然注册会计及会计事务所将担负验资报告不实的义务。
四、对未过户手续的土地使用权证在汇算清缴报告中务必公布,创建备查簿规章制度
对国家规定可在一定时间内办理变动土地资源登记,但在验资报告时并未办理,注册会计理应获得被审马全企业与其说出资人签定的在要求时间内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承诺书,请在汇算清缴报告中进行公布,造成汇报使用人的关心。日后土地使用权证能不能立即产权过户及从而引发的法律后果与注册会计有没有关联,财务会计界与律师界存有矛盾。财务会计界觉得这也是投资人与登记机关的职责及责任,与注册会计及会计事务所无任何关系;而律师界一部分人员则以为只需土地使用权证未产权过户就属项目投资不到位,注册会计及会计事务所应担负验资报告不实的义务。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公司可对未办土地使用权证产权过户的企业创建备查簿登记薄,在一定时间后,如大半年内向型验资报告企业索取或向土地局查看产权过户后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如验资报告企业未按照规定产权过户,公司必要时可报请工商局监管或需要其再次验资报告。[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