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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违约强制执行需评估吗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质押股权是股权融资的主要方法,质押股权是对出质人的负债给予贷款担保,而质押股权是必须签署质押合同,假如出质人有债务违约的情形时,质权人可以提起诉讼出质人,那麼质押股权毁约申请强制执行需评定吗?下边由集慧我为用户完成有关常识的解释。

质押股权毁约申请强制执行需评定吗

根据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强制执行质押贷款的股份时,并没要求一定要开展评定,因此需不需要评定应当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商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0.法院对债务人全部的别人拥有质押权、质权人或留置权的资产,可以采用封查、扣留对策。资产竞拍、转卖后所得的工程款,理应在质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选择优先受偿权后,其账户余额一部分用以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52.对失信执行人在别的有限责任公司中拥有的股权凭据(个股),法院可以扣留,并强制性失信执行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要求出让,还可以立即采用竞拍、转卖的形式开展处罚,或同时将个股抵付给债务人,用以偿还失信执行人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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