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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制定取证指引 规范审计行为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指引》确立了审计程序理应具备的合理合法、适度性和正确性,及其有关的评定标准,并在这个基础上,对于财务审计实践活动中遇上的一些特殊情况制订了实际解决方法。

  获得审计程序是财务审计执行环节的关键工作中,也是审计机关做出恰当财务审计结果的基本。近日,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服务处依据审计法、我国会计准则等有关要求,融合该办在审核实践活动中的完善作法,研究制定了《审计署长春特派办审计取证工作指引(试行)》,为进一步标准财务审计工作人员的调查取证个人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水准打好基础。

  确立审计程序的一般规定和独特事宜解决方法。《指引》确立了审计程序理应具备的合理合法、适度性和正确性,及其有关的评定标准,并在这个基础上,对于财务审计实践活动中遇上的一些特殊情况制订了实际解决方法。如,当缺乏直接证据服务提供者签字或盖公章的审计程序总数比较大,财务审计工作人员无法逐页签证时,可定编《未签名或盖章审计证据汇总表》,立即标明未盖公章的审计程序名字、页码、来源于及其未获得直接证据服务提供者签字或盖公章的因素等。与此同时,《指引》还确立了当财务审计权力受限制而没法获得适度、充足的审计程序时,理应采用的应对措施及解决次序,以利于将审计风险操纵在有效区域内。

  确立不一样种类财务审计调查取证的优点和规定。《指引》将财务审计查证工作中分成调研掌握环节的调查取证、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调查取证、财务审计未发现问题的调查取证等3种种类。调研掌握环节的调查取证,关键紧紧围绕被审核企业基本情况、适用的法律规定和点评规范、财政局会计及业务流程管理体系、内控制度状况、信息管理系统状况、过去接纳财务审计和监督及整顿状况等层面,例举了财务审计调查取证的主要内容;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调查取证,各自对于人为因素缘故导致的违反规定违规问题、内控制度存有缺点产生的违反规定违规问题、“规范”自身不科学的问题,确立了理应获得的审计程序和有关规定。与此同时,关键注重了财务审计发觉的重要违反规定线索的调查取证,详解了怎样紧紧围绕涉刑行为主体、主观性层面、行为主体、客观性层面获得适度和充足的审计程序;财务审计未发现问题的调查取证,偏重于理应实行财务审计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内审过程和方式 ,获得有关的审计程序,保证审计工作工作人员执行必需的审计证据,清除有关财务审计事宜存有重大问题的审计风险。

  确立信息管理系统财务审计的调查取证标准。为了更好地标准信息管理系统财务审计查证工作中,长春市办依据《信息系统审计指南》、《审计项目电子数据保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在认真梳理该办很多年来信息管理系统财务审计社会经验的根基上,制订了信息管理系统财务审计的调查取证标准。关键对于财务审计实践活动中使用较多的电子数据财务审计,详尽要求了电子器件数据的采集全过程、剖析全过程、剖析結果等阶段的调查取证內容和规定,并标准了电子数据财务审计結果在财务报告中的描述,确立了财务审计新项目完成后怎样归类储放和管理方法电子数据,在信息管理系统财务审计整个过程质量管理层面开展了有利的探寻。

  长春市办制订财务审计调查取证工作指引标准财务审计个人行为除此之外,还就《未签名或盖章审计证据汇总表》、《审计电子数据采集单》等印制了统一文档格式。下一步,该办将搜集标准的财务审计调查取证案例做为对《指引》有关条文的有利填补,使协议的原则立场要求更为实际品牌形象,为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上的具体步骤实践活动带来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