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进出口贸易公司知识产权有什么存在的不足
近些年,伴随着知识产权的深得人心,愈来愈多的公司根据商标注册、申请办理专利发明等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大量的公司也拿出了法律法规的武器装备,和侵权人对簿公堂。可是,针对进出口贸易公司而言,专利权的防范意识则看起来非常欠缺。因为缺少对有关条例的深入了解,许多公司最终迫不得已被国外公司诉诸法律,或是自身的商标logo遭恶意抢注,并因此投入极大成本。
1、大型企业屡次“潜意识”侵权行为
一些著名的大型企业就在“无意间中”侵害别人合理合法的专利权。例如,本市一家著名的家电制造业企业在被中山海关破获生产制造侵权行为物件时,这个公司居然表明对于此事绝不知情人。原先,这批商品为代工生产,当这个公司收到订单信息时,压根沒有核查另一方是不是有着应用这一牌子的授权证书,导致侵权行为,結果在专利权拥有人的坚持不懈下,迫不得已将货品消毁,损害极大。“这种公司只图取得订单信息低头生产制造,针对企业产品是不是侵权行为、自身是不是得到受权准许生产制造并不关注,因而,在出口商品中假名牌五花八门。”
“权益是公司考虑到的首要要素,但公司通常致力于短期内权益,侵权行为后浑然不觉。”陈军对这类情况表明忧虑。
2、公司打压国外侵权行为有一些“手抽筋”
一方面是未得到受权就制造出侵权行为商品,一方面又由于自身的知名品牌沒有在海关备案或是在海外申请注册,而被别人侵害。中国公司在我国的消费者维权观念很强,但在商品进到国外市场时,却没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这几年,在我国的商标logo在海外被别人侵害的例子并许多见。此外一种被侵权行为的形式是海外的一些公司运用在我国公司的商标logo在海外并未申请注册的系统漏洞,快速恶意抢注下这一商标logo,促使中国公司出口贸易时,迫不得已遭遇“侵权行为”的控告,或是高价位买来自编的商标logo,给公司产生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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