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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开发的专利权归属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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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开发设计的专利所属是如何要求的

有承诺的从其约定,沒有承诺的归受托人全部。

《专利法》

第六条实行本部门的每日任务或是主要是运用本部门的化学物质技术性标准所进行的创造发明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的支配权是该企业;申请办理被准许后,该公司为权利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的支配权归属于发明者或是设计人;申请办理被准许后,该发明者或是设计方案人为因素权利人。

运用本部门的化学物质技术性标准所进行的创造发明,企业与发明者或是设计人订有合同书,对专利申请的权益和专利的所属做出承诺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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