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集慧资讯 > 公司新闻 >

有限合伙人可以土地作价入股吗,评估出资该如何做?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有限合伙人是合伙制企业的一个主要构成部分,合作经营就需要牵涉到注资。不论是如何的注资,都立即或间接性的危害合伙制企业的经济发展运行。那有限合伙人可以土地资源作价入股投资吗?今日,集慧我梳理了以下几点为您解疑释惑,期待对您有些协助。

有限合伙人是不是可以土地资源作价入股投资

有限合伙人可以土地资源作价入股投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要求,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贷币、实体、专利权、土地使用权证或是别的财产权作价出资,不可以劳务公司注资。

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相关內容的要求:

第六十七条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实行合作经营事务管理。实行事务管理合作伙伴可以规定在合伙协议中明确实行事务管理的酬金及酬劳获取方法。

第六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不实行合作经营事务管理,不可对外开放意味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以下个人行为,不视作实行合作经营事务管理:

(一)参加决策普通合伙人进伙、退伙;

(二)对公司的运营管理提意见;

(三)参加挑选筹办合伙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得经财务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到本身权益的状况,查看合伙企业会计会计凭证等会计材料;

(六)在合伙企业中的利润遭受影响时,向有义务的合作伙伴认为支配权或是提出诉讼;

(七)实行事务管理合作伙伴拒不履行行驶支配权时,催促其行驶支配权或是为了更好地本公司的权益以自身的为名提出诉讼;

(八)依规为本公司给予贷款担保。

假如您以及别的问题,热烈欢迎来与集慧的客户服务开展交流与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