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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能否不承担债务,评估出资该如何做?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公司股东是集团公司的投资者,公司股东要担负属实执行注资的义务,企业章程規定了公司股东注资的金额,公司股东出资额是比较多的,一般是用贷币方法注资,那麼自然人股东能不得不担负负债的?集慧我梳理有关专业知识,期待对各位有协助。

一、自然人股东能不能不担负负债

自然人股东以其注资对债权债务负责任,因此公司股东属实执行注资义务后,对债权债务不负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企业定义及公司股东义务】企业是公司法人,有单独的法定代表人资产,拥有法人财产权。企业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的债权债务义务。

责任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的出资为限对企业负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股东以其申购的股权为限对企业负责任。

第二十八条 【注资责任】公司股东理应按时全额交纳企业章程中要求的分别所认缴出资额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贷币注资的,理应将贷币注资全额存进股份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设立的帐户;并以钱币资产注资的,理应依法处理其财产权利的迁移办理手续。

公司股东不依照前述要求交纳注资的,除理应向企业全额交纳外,还理应向已按时全额交纳注资的公司股东担负合同违约责任。

二、公司的投资方式有哪些

第一,贷币。成立公司必定必须一定数目的周转资金。以付款建立企业时的支出和运行企业运营。因而,公司股东可以用贷币注资。

第二,实体。实物注资一般是以机械设备、原材料、零部件、货品、房屋建筑和工业厂房等做为注资。

第三,专利权。说白了专利权就是指我们对其智商劳动所得所具有的民事权利。传统式的专利权包含专利权、专利和版权。

第四,土地使用权证。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方法有二种,一种是公司股东以土地使用权证作价后向公司注资而使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另一种是企业向所在城市的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通过核查准许后,根据定阅合同书而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企业按照要求交纳场所服务费。

根据以上剖析了解,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责任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的出资为限对企业负责任。因此公司股东是不是对债权债务负责任,需看公司股东是不是属实注资而定,假如注资虚假的,对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假如必须法律法规层面的协助,阅读者可以到集慧开展资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