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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利技术出资的价值及权属如何确认,评估出资该如何做?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公司股东注资就是指公司股东(包含发起者和认股人)在设立公司或是提升资产时,为获得股权或股份,依据协议书的规定及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向企业交货资产或执行别的计付责任。那麼,非专利技术注资的使用价值及所有权怎样确呢?集慧我梳理了以下几点为您解疑释惑,期待对您有些协助。

非专利技术注资的使用价值及所有权怎样确定

依据法律法规要求,非专利技术注资理应通过评定及验资报告。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要求:公司股东可以用贷币注资,还可以用实体、专利权、土地使用权证等可以用贷币定价并可以依规出让的非贷币资产作价出资;可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不可做为注资的资产以外。

对做为注资的非贷币资产理应评定作价,核查资产,不可虚高或是小看作价。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评定作价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条要求:责任有限公司创立后,发觉做为成立公司注资的非贷币资产的具体格价明显小于企业章程所标价额的,理应由交货该投资的公司股东补充其差值;设立公司时的别的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专业知识是我对“非专利技术注资的使用价值及所有权怎样确”问题开展的解释,假如您必须大量法律法规层面的协助,热烈欢迎到集慧开展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