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评估的范围及方法
_集慧资产评估公司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一)
商标评估的范畴
1.商标转让
公司转让其商标logo,理应合乎相关商标logo管理方法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及现行政策的要求,递交注册商标转让协义和商标评估汇报,报国家商标局审批。
2.以专利权项目投资
在公司合并或创建外商独资企业时,一方或数方以专利权做为投资方式的,理应开展商标评估。
3.公司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清算时,对破产企业的财产开展解决、或转现时,理应开展商标评估。
4.以专利权作质押贷款
以商标专用权开展质押贷款时,必须在质押合同上标出商标logo的使用价值,这一价值理应根据合理合法评定得到。
5.在侵犯商标权起诉中有关赔偿费的评定
在侵犯商标权起诉中,对品牌的合理合法评定,通常是明确侵权责任人理应向受害者开展赔付金额的基本。
6.别的依规必须开展商标评估的,理应依规开展评定。
(二)专利权评定的方式
在专利权评定中,常常采用的方式 有三种:
1.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即在目前的技术性和销售市场标准下,再次开发设计一个一样意义的商标所需的资金投入做为专利权评定使用价值的一种方式。它要把专利权行为主体的相关宣传广告、售前售后维修服务增加值、相关的慈善救助性捐助等累积起來做为专利权的评定值。
这类评定专利权的方式非常值得科学研究。最先,公司在申请办理注册商标时需耗费的及其商标logo做宣传广告的花费,一般来讲,早已分担到公司生产运营的成本费中了。假如专利权评定时再一次计费,是不是适合次之,专利权是一种隐形财产权利,具备专用性和专有权,和一般的所有物不一样,物件可以一起被不一样的人全部;依据新商标法要求,不允许在同样和类似的产品或服务项目上应用同样和类似的商标logo。因而,对商标logo开展重设在理论上讲堵塞。
2.盈利折现率法
盈利折现率法,就是以特殊商标logo在有效期限内的预期收益率做为专利权的评定值。
依据在我国新商标法的要求,商标注册的期限为10年,到期可以商标续展,续展沒有同样的限定。即专利权人只需遵循法律法规,可以始终有着专利权。盈利折现率法的评定,只在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内开展鉴定,有其一定的局限。沒有体现出该商标logo持续应用、申请注册的具体情况。
3.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即根据市场调研,挑选一个或好多个与被评定商标logo同样或类似的商标logo做为较为目标,剖析较为目标的成交价和买卖标准,开展比照调研,估计出评定品牌价值的方式。
这类方式在日常生活中实际操作很艰难,由于特殊的专利权的市场交易不是公布的,彼此所交易量的项目及标准经常不以别人孰知:即使有一些专利权的交易信息可以得知,但对比性进出非常大。由于每一个公司的经营规模、盈利、产品品质、运营管理能力、售后维修服务和宣传广告等存有较大差别,没法作出科学合理、有效的财产比照和评定。
虽然以上三种对专利权评定的方式 有一定的缺点,但终究使无形资产摊销的评定得到一切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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