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提升经营环境的布署规定,给予更为标准、便捷、高效率的专利权质押登记服务项目,更多方面便捷公司和人民群众做事,促进专利权转换执行,国家专利局于2021年11月15日公示了改动后的《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现讲解如下所示。
一、改动环境
2010年,国家专利局制订公布了《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局令第56号,下称为《办法》)。《办法》的执行,对标准专利质押登记、推动专利的应用和资产融合充分发挥了积极主动功效。近些年,专利权质押贷款股权融资早已变成做大做强公司无形资产摊销、破译中小微企业资金短缺的重要举措,合理适用了一批企业孵化器发展趋势。
当今,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中遭遇新形势下、新规定。一是中间有确立布署和规定。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常务会规定“推动专利权优先选择核查和质押登记电子申请全过程网办”“在商标logo和专利权质押登记…等审批中实行告知承诺制”;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提出“健全专利权质押登记和出让批准报备管理方案”。二是近些年金融企业和自主创新行为主体对专利权质押登记进一步简单化程序流程、改善服务明确提出了新的要求。三是《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已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需综合考虑到相关要求的对接。
国家专利局在深层次调查公司、金融企业要求,并公布征询社会发展建议的根基上,产生了改动健全后的《办法》,做为国家专利局行政规章公示公布。原《办法》将按行政法规废除程序流程适度废除。
二、改动构思
此次改动致力于推进专利权行业“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为国家专利局进行更为标准、便捷、高效率的专利权质押登记服务项目给予坚固的制度保障,促进专利权质押贷款股权融资,充足完成专利权使用价值。从总体上,一是在“放”上切实,充分发挥市扬在配备資源中的关键性功效,放开质押登记的申请办理标准,在告之风险性的条件下,重视被告方申请办理备案的需求和支配权;二是在“管”上加强,在容许被告方挑选以服务承诺形式申请办理专利质押登记有关办理手续的与此同时,确立国家专利局加强事中过后管控对策;三是在“服”上提升,进一步明确缩小国家专利局申请办理备案的核查期限,为被告方给予备案原材料查看拷贝、专利情况预警信息立即告之等大量便捷服务项目。
三、关键改动內容
改动后的《办法》相对性于原《办法》,对第六、第七、第十、第十一、第十三、第十四、第十六、第十九、第二十条等条文有比较关键的实质改动,别的相关条文因为调节次序、精减內容、标准描述等缘故,开展了文本改动。关键条文改动內容如下所示:
(一)实行以服务承诺形式申请办理质押登记办理手续。确立被告方可以挑选以服务承诺形式申请办理专利质押登记有关办理手续,被告方递交有关保证书的,不用递交身份证件、变动证实、销户证实等证明文件;国家专利局将加强事中过后管控,针对虚报服务承诺的,将依照有关要求采取有效的失信惩戒对策。(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
(二)降低不予以申请办理备案的情况。一是针对原《办法》中专利已被运行无效宣告程序流程的情况不予以备案的要求,改成被告方被告之后仍申明想要接纳风险性、再次申请办理的情形下,容许申请办理备案;二是依据《民法典》全新要求,针对质押合同承诺在负债保证期间期满质权人未受偿还时、专利归质权人全部的情况,容许申请办理备案;三是消化吸收操作实务中的完善作法,针对要求申请办理质押登记的实用新型专利有一样的创造发明已经在同日申请办理专利发明的,被告方被告之后仍申明想要接纳风险性、再次申请办理的情形下,容许申请办理备案。(第十一条)
(三)缩小备案核查限期。一是缩小核查限期,国家专利局申请办理专利质押登记办理手续的核查限期由原要求的7个工作中日减缩至5个工作中日,网上申请核查限期进一步减少至2个工作中日(第十条);二是确立了申请办理专利质押登记变动办理手续和销户办理手续相对应的核查限期,依照第十条要求的申请办理登记的限期实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四)提升备案相关服务。一是扩展备案申请办理方式,确立被告方可以以互联网技术线上方法申请办理,为申请者给予便捷(第六条);二是明文规定专利质押登记原材料的查看或拷贝程序流程及规定,便捷被告方查看质押登记有关文档(第十六条);三是针对专利质押贷款期内,国家专利局应当立即通告质权人的情况,增加专利属产生纠纷案件或被采用保全措施的状况,便于将专利很有可能缺失的预警信息立即告之质权人(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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