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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分析报告太低该怎么办
被征缴人对房产评估汇报有疑问的,出示分析报告的房产价格资产评估机构理应向其做出解释说明。
针对评定明确的被征收房屋使用价值有质疑的,可以向房产价格资产评估机构申请办理核查评定。理应自接到分析报告之日起10日内开展申请办理。针对核查結果有质疑的,可以自接到书面形式核查結果之日起10日内向型房产价格资产评估机构权威专家联合会申请办理评定。
被征缴人针对房屋拆迁补偿仍有质疑的,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要求来解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行政裁决,还可以依规提到行政诉讼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要求:房屋征收补偿单位与被征缴人们在征收补偿计划方案明确的签订期内达不了赔偿协议,或是被征缴房屋产权人不确立的,由房屋征收补偿单位请示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策的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按照本规章的要求,依照征收补偿计划方案做出赔偿决策,并在房屋征收补偿范畴内给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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