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各车险公司:
为有利于车险公司贯彻落实资本充足率汇报填报标准,精确评定资本充足率,我能研究制定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2号:投资资产》操作实务指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0号: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操作实务指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1号: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人寿保险公司)》操作实务指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操作实务指引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操作实务指引。现予下发,请阅签。
配件:保监发[2007]5号附件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