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0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在公司股东自行出让股份的情形下,在没有危害我国和第三人及企业和其他公司股东的合法权利的标准下,一般由出让彼此商谈明确出让价钱,实践活动中有下列多种方式供明确价钱时参照:
(1)将公司股东认缴时股份的价钱做为出让价钱;
(2)将企业净资产额做为出让价钱;
(3)将财务审计、评定价钱做为出让价钱;
(4)将竞拍、卖掉价做为出让价钱;也是有选用别的方式来明确出让价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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