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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评估与拍卖有时限,评估公司收费标准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本报讯(小编林剑波报道员余坚)前天,省高级法院举办记者招待会,宣布对外开放发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包含一般要求、资产报告评估、竞拍组织的选中、授权委托评定、授权委托竞拍和别的共5个一部分。和往常的评定、竞拍规章制度对比,本次颁布的《暂行规定》提升了以下几点。建立评定竞拍组织回避制度

  《暂行规定》第三条要求,资产报告评估、竞拍组织工作员与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以及他工作员中间有以下关联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可授权委托该资产报告评估、竞拍组织参加评定、竞拍工作中:(1)夫妇、爸爸妈妈、儿女、亲兄弟姐妹关系;(2)别的利益关系,很有可能危害评定、竞拍工作中的公平公正的。摇号申请或摇签明确评定竞拍组织

  《暂行规定》第七条要求,资产评估机构的选中,由人民法院根据摇号申请或摇签方法明确。竞拍组织的选中,由人民法院从省经贸委确定的一级、二级、三级竞拍公司中根据摇号申请或摇签方法明确。竞拍组织“能者多劳”

  参考价为1000多万元实行担保物应由一级竞拍公司竞拍;参考价为400多万元不满意1000万余元的担保物应由一级、二级竞拍公司竞拍;参考价不满意400万余元的担保物,一、二、三级竞拍公司均可竞拍。竞拍要限定

  资产评估机构应在一个月内进行评定工作中,并出示分析报告提交人民法院。如遇特殊情况经准许也可推迟,但不能超过一个月。竞拍组织对不一样担保物各自依照以下竞拍限期进行拍卖程序:(1)房地产业5个月内;(2)股权、股份、证劵、公司承包权、公司租用、承揽权、专利权(财产权利一部分)等3个月内;(3)大中型机械设备、车辆等代步工具2个月内;(4)一般小型机器和设备、小物品1个月内。竞拍组织不断在以上期内没有进行竞拍的,应提早10“天书”朝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推迟。增加限期最多不能超过原委托期限的一半。

  人民法院向竞拍组织付款提成

  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按占比向竞拍组织付款竞拍提成:竞拍卖价在20万余元下列的,按竞拍卖价的5%付款;20万至50万的,按4%付款;50万至100万的,按3%付款;100万至1000万的,按2%付款;1000万至5000万的,按1%付款;超出5000万的,按0.5%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