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企业依规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有什么?根据《公司法》第198条、207条、211条等要求,企业依规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有八种,例如谎报企业注册资金、可用虚报证明材料开展注册登记的、企业破产、散伙结算完毕后不申请办理销户备案的等,下边在文中详解。
1、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时谎报注册资金,获得工商注册登记,情节恶劣的;
2、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时递交虚报证明材料或是采用其它诈骗方式,获得工商注册登记,情节恶劣的;
3、公司成立后无书面通知超出6个月未开张的,或是开张后自主暂停营业持续6个月以上的,由工商注册登记机关单位吊销营业执照;
4、企业破产、散伙结算完毕后,不办理销户注册的;
5、股份有限开设、变动、销户备案后,没有要求期内发布消息或是公布的公示具体内容与工商注册登记机关单位审批备案的具体内容不一致,情节恶劣的;
6、企业不按照规定接纳本年度查验的,由工商注册登记机关单位惩处处罚,并期限接纳本年度检测,贷款逾期仍不接纳本年度检测的;
7、仿制、修改、租赁、外借、出让企业营业执照,情节恶劣的;
8、企业超过审批备案的业务范围从业生产经营,情节恶劣的。
【根据:《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违背此方法要求,谎报注册资金、递交虚报原材料或是采用其它诈骗方式瞒报关键客观事实获得工商注册登记的,由工商注册登记机关单位行政强制执行,对谎报注册资金的企业,惩处谎报注册资金额度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下列的处罚;对递交虚报原材料或是采用其它诈骗方式瞒报关键客观事实的企业,惩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列的处罚;情节恶劣的,撤消工商注册登记或是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百零七条:担负资产报告评估、验资报告或是认证的组织给予虚报原材料的,由工商注册登记机关单位没收违法所得,惩处非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下述的处罚,并可以由相关主管机构依规勒令该组织暂停营业、注销立即责任人的职业资格证,吊销营业执照。
担负资产报告评估、验资报告或是认证的组织因过错给予有重要忽略的汇报的,由工商注册登记机关单位行政强制执行,剧情偏重的,惩处所得的收益一倍以上五倍下述的处罚,并可以由相关主管机构依规勒令该组织暂停营业、注销立即责任人的职业资格证,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书面通知超出六个月未开张的,或是开张后自主暂停营业持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工商注册登记机关单位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注册登记事宜产生变动时,未按照此方法归定申请办理相关变更的,由工商注册登记机关单位勒令期限备案;贷款逾期不备案的,惩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下列的处罚。
第二百一十三条:运用企业为名从业伤害国防安全、社会发展集体利益的比较严重违规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