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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股权毁约申请强制执行需评定吗
根据在我国有关法规的要求,申请强制执行质押贷款的股份时,并沒有要求一定要进行评定,因此需不需要评定应当由出质人与受托人商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0.人民检察院对失信执行人全部的别人具有质押权、质权人或留置权的资产,可以采用封查、扣留对策。资产竞拍、卖掉后所得的合同款,理应在质权人、质权人人或留置权人优先选择受偿后,其账户余额一部分用以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52.对失信执行人在别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中拥有的股权凭据(个股),人民检察院可以扣留,并强制性失信执行人依照破产法的相关要求出让,还可以立即采用竞拍、卖掉的形式开展处罚,或同时将个股抵付给债务人,用以偿还失信执行人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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