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注资限期
一、《公司法》第27条:公司股东可以用贷币注资,还可以用实体、专利权、土地使用权证等可以用贷币定价并可以依规出让的非贷币资产作价出资;可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禁止做为投资的资产以外。
对当作投资的非贷币资产理应评定做价,核查资产,不可虚高或是小看做价。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评定做价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要求。
整体公司股东的贷币出出资额不可小于有限企业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三十。
二、《公司法》第26条:企业全部公司股东的初次出资不可少于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二十,也不能小于法律规定的注册资金最少额度,一部分由投资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在其中,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