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一、申报资料
1、股权价值评估申报明细表(按审计数据申报)
2、委托方及资产的占有方承诺函。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共同撰写的《资产评估相关事项说明》
4、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收入成本明细统计及未来经营收益状况预测表及预测说明。
5.尚未完工的在建实体资产工程概况、建设进度和运营收益简介(工程概况介绍)
6、被评估企业在有关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政府部门同意质押的抵押、证书、批准文件等。
7、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和前三年经中介机构审核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8.被评估企业前五年的收入和费用统计(按收费类型统计)(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9、被评估企业未来收益期至少五年的收入、成本和费用预测表(按费用类型预测)(连同电子版本)
二、综合资料。
1、经济行为(股权转让评估)文件。
(1)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股权转让决议和修改章程决议。
(2)上级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的批复意见等书面文件。
3.股权转让协议。
2、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被评估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历次验资报告,章程,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4、被评估企业概况介绍(格式详见《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被评估企业的组织结构图及长期股权投资图表。
6、被评估企业曾经进行过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明细表。
被评估企业的流动资产和负债资料。
1.现金清算表;银行存款查询函、银行存款对帐单、结余调节表;出纳声明书。
2.大额往来款项询证函。
3、大笔往来款的发生依据:历年明细帐页、会计凭证及原始凭证(如购销合同、购销发票、进销单等);
4、如涉及诉讼、呆帐、无力支付的负债,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资料;往来款额长时间拖欠的,请提供情况说明。
5、存货盘点表、在外保管请提供相应基准日代保管单位的确认函;购货发票近期的大宗存货采购发票;存货购销制度介绍、异地存放存货的证明文件;产品销售发票、产品价格表、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6.长期应付款与专项应付款的发生依据。
7、借款:借款本金及偿还利息的专项说明;借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长短期借款尚欠本金及利息的询证函。
四、机器设备(汽车)资料。
1、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汽车)盘点表;
2、购置机器设备发票和购置合同、机器设备台账和设备档案(包括操作记录、事故记录、维修保养等)、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安装位置示意图;
3、车辆行驶证和购置发票、已行使里程;汽车行驶证上名称不符的,要写一份专用说明,注明属本单位所有(并由行驶证上车主签字或盖章确认)
4、重要设备及车辆照片。
五、房屋建筑物(存量房地产)
1、评估基准日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盘点表;房屋建筑物申报账面原值的构成及有关依据。
2、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购买合同;房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报告等。
3、厂房总平面图、室外管线图(上水、下水、煤气、供热、蒸汽、电线、电缆等)
四、房屋总平面图;房屋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5.主要附属设备清单;水电的使用。
6、重要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如工业厂房等,请提供建筑工程工程量、工程概预算、工程决算、工程决算、竣工财务决算、施工承包合同。
7、当地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和调整文件(协助提供)
8.当地建筑材料的预算价格(协助)
9、当前当地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市价(售价或建安费用)(协助提供)
10、本地工程造价资料。
11、独立经营且可单独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其收益状况及收益额说明。
12、主要房屋、建筑物的照片。
13、房屋分层使用、面积;租赁合同或经营有关资料。
14、其他关于评估对象的特别说明。
六、施工项目。
1.在评估基准日的在建工程盘点表;提供入账价值构成和相关依据。
2.发改委立项批准文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根据临时证件来缴纳出让金的票据);
5.定点通知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红线图和总平面图、建筑平面、立面图;
7.工程相关情况说明(包括工程的开始、进度、竣工用途等概况);工程进度计划(横道图)、安排;
8.建筑预算(包括土建、安装);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9.提供有关费用文件和合同;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七、土地使用权。
1.评估基准日的土地使用权盘点表;提供入账价值构成及相关依据:土地取得时所支付的征地、拆迁及安置费用、开发费用等。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完整复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协议或相关批准文件。
3.房地产规划资料:(1)用地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土地位置图;(2)土地开发规划说明和规划图纸;(3)土地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标准和规划部的批文。
4、土地状况资料:(1)工程地质条件、地貌状况(形状、坡度、障碍物等)、自然环境状况(生态、景观等)资料;(2)宗地内外基础设施发展程度资料及所需支出(道路、电力、电讯、自来水、煤气、热力、场平);(3)商业服务设施配套情况资料;
5、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属征用农地的,待估宗地征地前土地利用类型构成及其具体亩数;
6、当地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人均耕地面积;
7、有关当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资料,如拆迁安置文件及其实施细则。
8.地方基准地价资料:基准地价表(图)、土地等级图(图)、基准地价内涵(估价基准日、产权状况及使用年限、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等)、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表及相关因素说明表。
9、房地产周边土地的出让、转让、出租案例(序号、地块编号、地块位置、总用地、净用地面积、规划用途、出让方式、出让年限、起始价、成交价、成交时间、竞得人、土地出让价格、成交时间、竞得人、地块位置、土地位置、总土地面积、规划用途、出让方式、出让年限、起始价、成交价、成交时间、竞得人、所在基准地价、备注)
10、地方政府对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有关规定;
11.该房地产所在地区的价格上涨指数和土地价格上涨指数。
八、其他无形资产
1、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1) 与技术相关的重要资产(研发设备、生产设备)的产权(合同或协议)文件复印件;
(2) 专利权或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3)公司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公司历史沿革、所在行业情况、主营业务种类、公司经营方针、发展趋势等)。
(4)非专利技术持有者产权声明;
2、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的电子版资料
3、需提供的专项文件资料
(1) 批量大、金额大的技术产品销货合同、协议复印件;
(2) 技术使用用户(评价)报告;
4. 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简况,应包括:名称、研制周期、投入应用时间、行业类别、适用产品或领域及应用简况以及有关专利(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研制、生产、鉴定以及用户使用的证明文件以及专利注册情况及费用等;
5.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的技术特点、先进与成熟成度,属独有或是改进型以及可否被替代或更新,类似或相关技术的简况;
6.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的研制成本,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及辅助材料单耗和价格、人工费、制造费用,管理、财务和销售费用等;
7.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专有技术预计的可应用情况,包括所需的追加资本投资、以及经济、技术、设备、工艺、原材料、环境等方面的前提和基础条件等;
8.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产品项目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应包括:专利(专有技术)的未来收益简况,获利能力、成本费用等;专利(专有技术)的技术的预计经济寿命,预计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以及产销量、单价等;专利(专有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让情况;适用的税种、税率以及享受的税收优惠等;
9.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技术产品和企业的竞争性分析(有利因素、不利因素);有否市场垄断(或部分垄断)可能,垄断期限;生产开发潜力预测及开发设想及所需资本性投资,及其发展受相关行业的影响情况等;
10.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产品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及国家政策风险等)的分析;
11.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产品的销售或推销计划、经营策略和远期战略目标;
九、长期股权投资
1、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被投资单位的基本情况、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章程、会计报表等;
2、评估申报明细表:每一长期投资单位一套表
十、债权评估项目另外提供
1、资产涉及抵押(质押)、担保情况、涉诉情况及相关资料;
2、假设进行清算情况下的优先受偿负债、优先扣除费用测算
注:1、 以上所有资料由提供单位盖章,该相关人员签字的要签字
2、能提供电子版的同时提供电子版
3、以上仅为股权初步资料清单,评估时需结合现场状况另行收集补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