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运营中心 来源: 集慧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股权转让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股权转让行为涉及转让价格,要确定转让价格,就必须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
一.权益转让净资产评价方法
(一)以账面价值评估为基础的成本法,对账面数据的变化不大;
(二)收益法,即预测公司未来几年的现金流量,然后按一定的贴现率对其进行折现,要求单位连续三年获得利润;
3.市场法是指在同一行业寻找类似企业进行比较评估。
二.进行净资产评估的几种情况
1.个人股本转让
资产评估是股权转让中股票价格的一个基本前置过程,交易双方根据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股票价格,进行随后的转让。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中介机构发布的具有纳税人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税收征收,并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核准股票转让收入。
第二十一条股份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申报股份转让税(支付)时,应当提下资料:如果需要资产评估,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提供净资产、土地财产等资产的估价报告。第十四条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中介机构发布的具有纳税人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报告,批准股权转让收入。
可以看出,个人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对土地、房地产和知识产权等资产进行评估,并将资产评估报告提交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当指出,当股权转让收入显著降低时,资产评估报告在税务机关核定收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业务重组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转让和合并,存在合并、购买、销售、重组、合资、合资、安全等一般情况。从税收待遇的角度来看,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在保障国税的同时,为了重组企业,法律规定,重组各方选择和使用特殊税收待遇,都需要在申报纳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评估报告。
根据2015年第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第4条,企业重组企业除200959号文件第4条第1款所述企业其他法律形式简单变更外,应当在重组业务完成后,向各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合并或者分业重组涉及取消的,应当在取消税务登记手续之前作出申报。
3.适用于国有资产转让
为了正确反映国有资产的价值,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法律规定,对涉及国有资产的经济行为,包括股权转让,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净资产评估有成本、收益和市场几种方法。在实际股权转让过程中,并非所有情况都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如涉及国有资产转让或企业重组的股权转让,有必要对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
三.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
实践中,如何根据股权转让的实际价值和当事人的实际意义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下面是你的细节。
股票转让价格的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应以下列事实为依据:
首先,基于股权的实际价值。
股权的实际价值是公司资产的价值。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价值应等于公司全部资产的价值。因此,股权转让本质上是公司资产的转让,根据等价交易原则,转让价格应等于公司资产的价值,这是确定转让价格的最常的基础。应当指出的是,由于产权和会员权的双重属性,股息、资产的一些权利,如股息、资产配置权等,与股东的经济利益有关,但其权利是以股东的会员身份为基础的,因此,在没有相应协议的当事人的情况下,不能以货币计量其权利的价值,这些权利不应包括在股权转让的价值中。
第二是基于当事人的真正意义。
在某些情况下,股权转让的价格可能不符合其真实价值。由于种种原因,股权转让当事人可以将股权转让的真实价值与转让价格分开。根据合同自愿平等原则,当事人自己确定转让价格是其民事权利,因此在没有无效和可撤销的原因的情况下,即使转让人约定的转让价格不符合股权的实际价值,只要这种协议是其真正含义,也可以作为确定转让价格的依据。
第三部分是基于企业登记资料的记录。
作为公告的主要手段,工商登记的法律效力应该得到充分尊重,股东持股地位、出资额和股权价值是债权人向公司和股东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考虑到所得权益,新股东可能会对外部世界产生相应的民事责任风险,这种风险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据商业登记材料的记录确定的。因此,从保护债权人权益的角度来看,企业登记资料中记录的股权转让价格也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基础。
第四,根据有效合同。
在审判实践中,也可能出现当事人订立多股转让合同的情况,有些合同应当无效。此时,即使无效合同是当事人的真正含义,也不能以其作为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否则就有可能鼓励和纵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考虑有效合同是否反映了股权的实际价值,以及它是否也是当事人的真正含义,并以有效合同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当然,如果有效合同不能作为确定转让价格的依据,转让价格应根据法院启动评估程序的实际情况确定。